本帖最后由 北方长福福特4S 于 2014-10-15 11:31 编辑
“近日从交管局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将强力整治机动车违法驶入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和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三类违法行为,以保障城市运行的“安全线”、畅通市民出行的“民生线”、维系驾乘人员的“生命线”。与过去不同的是,未来违反以上三类法规不仅仅只是扣分扣钱这么简单,还会被交管局记录在案,多次违反以上三类法规的车辆和司机将会成为交管局的“重点教育对象”。同时,交警将严格按照交通法规执法—车上所有人员如果没有系好安全带都会被处罚。” 【执法】 乘客不系安全带也要罚款2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交管局法制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3条第4项规定,乘车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9条第1项规定,司机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行驶不按照规定系安全带的除处50元罚款外还要记2分。 据了解,目前查处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主要还是依靠道路执法。“重点会对旅游包车、大型客车等专业车辆进行逐车检查。但是根据以往情况来看,检查人员查完了安全带后,车辆一上路,乘客就又都解开了安全带。因为没系安全带在高速路上导致严重伤亡情况的例子举不胜举。我们还是希望群众都能有安全意识,系好安全带。小客车方面,在查处其他违法行为时,不系安全带也将作为重点查处内容。”交管局秩序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措施】 设置“违法动态监管系统” 三次以上违法者将被“晒名单” 行动中,交管部门将对占用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和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进行跟踪记录,构建“处罚、教育;处罚、列管;处罚、曝光”的层级递进执法管理模式。也就是说,首次发生违法行为现场执法处罚同时进行面对面教育,非现场处罚的将予以告知;发生二次违法行为处罚后,将相关信息列入“违法动态监管系统”;一旦发生三次以上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分期分批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途径对单位、驾驶人、车辆的信息进行曝光提示,同时,交管部门还会给“重点教育对象”定期发送交通行为规范的短信。以执法管理的强制力、舆论道德的影响力,促进广大市民群众牢固树立尊重法律、珍爱生命的良好意识。 下一步,北京交管部门还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完善公交专用道时间设置,并与银行、保险等部门研究搭建市民群众诚信平台,将发生多次交通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评价体系,使社会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 【行动】 60处多发点位 严查非法占道 在严查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的同时,交管部门还将在全市范围强力整治机动车违法驶入应急车道、公交专用道。 《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在应急车道内行驶,其他机动车不得在应急车道内行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灯光、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车身超出应急车道占用车行道的,应当将故障车警告标志设在被占用的车行道内”。 从交管局了解到,从路面情况看,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一些司机为图一己之便,遇到拥堵时非法驶入应急车道,扰乱交通秩序、降低道路通行效率,严重影响应急救援通道作用发挥。据交管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罚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25.5万起。 此外,“公交优先”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保障民生的战略性举措,关系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据统计,目前我市城市公交线路835条,城市公交车2.3万辆,日均客运量达1268万人次。仅2013年,公交车辆年客运量就达52亿人次。 为保障公交优先,交管部门已在全市设置公交专用道122条,总长超过365公里,四环路以内符合条件道路设置率已达94%。 但从当前情况来看,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违法行为仍然突出,使公交专用道的通行效率大打折扣。仅今年以来,全市已处罚此类违法28万起。 据悉,目前交管部门已经掌握了60处占用应急车道及公交专用道违法行为的多发点位,将采取设备监控、警力管控等方式,对违法驶入应急车道及公交专用道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并对情节严重的进行曝光。 交管部门在现有4000余处视频监控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违法监测点位,重点围绕违法行为多发地点,围绕四环路、五环路、高速公路及新增公交车道路段,密集增设违法监测设备。同时接入相关政府部门、道路产权单位视频监控,多渠道采集占用应急车道违法行为,拓展科技执法和监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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