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发表于 2014-4-4 19:00

2014年4月14日轮换 北京继续实施尾号限行措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今日发布公告称,自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轮换从2014年4月14日起,警车、公交车等20种车不受限。『图片来源于网络』● 公车每周停驶一天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2014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轮换从2014年4月14日起,具体如下:



2014年4月11日-2015年4月10日 尾号限行措施
尾号1和6尾号2和7尾号3和8尾号4和9尾号5和0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7月12日
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一
2014年7月13日-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星期一星期二
2014年10月12日
-2015年1月10日
星期四星期五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
2015年1月11日
-2015年4月10日
星期五星期一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
    自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自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自2014年10月12日至2015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自2015年1月11日至2015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非北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曦子 发表于 2014-4-5 10:47

谢谢lee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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